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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大学扫黑除恶举报公告

黑恶势力是危害校园安全、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广大师生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顽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全校师生合法权益,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社会大局长治久安,现面向全校师生、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

为规范线索举报、核查及处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要求、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4.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二、举报内容线索

1.校园及周边“村霸、乡霸、街霸、市霸”等各类涉黑涉恶团伙违法活动。

2.非法侵占、挪用、损毁学校公有财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非法闯入校园、滋扰滋事,破坏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

4.强揽学校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恶意阻挠施工的涉恶行为。

5.在校园食堂、超市、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领域,存在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恶意抬价等涉恶行为。

6.强行冲闯校门、辱骂威胁师生、恶意闹事,扰乱校园正常办公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

7.借学生安全事故为由,聚众围堵校园、堵塞交通、损毁校产、胁迫师生的闹事行为。

8.以恐吓、胁迫等方式,敲诈勒索在校师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9.学生间恃强凌弱、殴打恐吓、索财造谣、孤立排挤等校园欺凌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团伙化、组织化欺凌乱象。

10.校园周边存在敲诈学生、强买强卖、占道摆摊、黑车违规接送学生等涉恶治安问题。

11.诱导、胁迫学生参与“校园贷、套路贷、裸贷”,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和软暴力讨债的涉恶行为。

12.针对师生实施网络裸聊敲诈、短信电话轰炸滋扰、网络水军造谣抹黑、舆情敲诈、网游敲诈、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涉网违法犯罪。

13.以恶意投诉、虚假索赔为要挟,向学校及校园商户索要高额赔偿的碰瓷牟利行为。

14.诱骗、胁迫学生参与涉黑犯罪、网络赌博,或出借售卖电话卡、银行卡、账号证件协助电信诈骗的行为。

15.校园及周边存在制贩毒、开赌场、涉黄交易等黄赌毒交织的黑恶团伙违法活动。

16.充当“地下出警队”,受雇插手各类纠纷,以威胁、跟踪、滋扰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涉恶行为。

17.违规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非法拘禁等与黑恶势力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18.社会机构及人员垄断校园校车、后勤、商业服务,滋扰校园、侵害师生权益的涉恶行为。

19.操控、利用、侵害辍学、失学未成年学生,背后隐藏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利益链条。

三、举报方式与渠道

广大师生群众可通过当面陈述、信函、电话、网络邮箱或其他公布的方式进行举报。具体渠道包括:

(一)吉林化工大学

举报电话:0432-62185110

举报邮箱:630050800@qq.com

来信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大学安全保卫处收(邮编:132022)

(二)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区分局

举报电话:16688585260

举报邮箱:84006611@qq.com

来信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宣化路11号,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区分局扫黑办收(邮编:132021)



(初审:孙隆涛 复审:魏来 终审:沈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