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工作安排,为保障师生日常生活需求,依照《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吉财资〔2025〕410号)、《关于优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管理机制的意见》(吉财资〔2024〕120号)、《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资〔2024〕802号)规定,经我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拟将我校龙潭、丰满两个校区用于投放自动贩卖机的场地对外公开招租。相关信息已于2026年5月15日至21日在学校官网完成公示,项目已报请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审批、备案,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信息披露,现予以转发。网址链接为:http://www.ggzyzx.jl.gov.cn/jyxx/cqjy/zrgg/202606/t20260609_3636458.html。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10日
(初审:郭阳 复审:霍明楠 终审:沈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