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吉林化工大学龙潭、丰满校区自动贩卖机投放场地出租的公示

  为满足师生日常生活需求,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经我校党委常委会会审议通过,我校拟对龙潭、丰满两个校区用于投放自动贩卖机的场地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


  一、拟出租场地情况

  1.点位位置: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石井沟街1666号。

  2.出租点位面积:

  两个校区的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投放自动贩卖机共计36台,总占地面积约39.6平方米。


  二、经营范围

  承租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自动贩卖机运营、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相关业务,自动贩卖机仅可售卖预包装食品(饮料、零食)。


  三、拟出租期限

  三年。


  四、承租及运营要求

  1.承租要求

  (1)承租方须依法合规经营,为校方提供社会化服务保障,投放可自动售卖饮料及综合商品的售货一体机,经营国家许可范围内学习用品、副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零售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2)严禁销售烟草制品、酒精类饮品、药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商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商品及其他不符合校园管理要求的商品。

  (3)承租方应严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必要售后服务,确保所售商品质量安全,服从学校相关部门日常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设备数量、摆放位置、外观标识和经营内容,不得擅自转租、转包。

  2.运营要求

  (1)承租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商品售价不高于周边市场平均价格;

  (2)设备运营产生的水费、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

  (3)因设备投放所需的水电网线路改造、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阳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吉林化工大学电话:0432-62185626



吉林化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


(初审:郭阳 复审:霍明楠 终审:沈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