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满足学校师生日常生活需求,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吉财国资〔2017〕888号)、《关于优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管理机制的意见》(吉财资〔2024〕120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我校拟对国有资产非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信息已于2025年6月19日至25日完成公示,并报请教育厅、财政厅批示,已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披露,现转发。
【转让公告】吉林化工学院龙潭校区校园内商铺、洗衣房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7月22日
(初审:郭阳 复审:霍明楠 终审:沈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