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职成〔2022〕6号)文件要求,经各教学点申请,学校现场考察、摸底调研、整改论证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我校完成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32-62185369
吉林化工学院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