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学校在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动员会。学校副院长孙大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对学校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孙大志对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师生生命至上,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工作抓实抓细,做好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三是完善管理体系,分级分类管理。要扎实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强化制度执行,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各单位要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的关键点,健全实验室项目风险评估管控机制,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深刻吸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发生。五是聚焦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有关工作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实验全过程实施监管,努力实现实验室“本质安全”。

教务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