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吉学位办[2023]2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9年度以来增设的5个新专业开展了自评自建工作。经校外专家组评审、学校学位会审核,已具备了学士学位授权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吉林化工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联系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432-63083367
吉林化工学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