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院负责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学院对外交流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统筹管理、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 负责起草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有关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三、 负责来院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分配、生活及管理工作;协调教学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教学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

四、 负责学院外事活动的策划、协调与实施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国际教育、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联系安排国际间的学术会议及合作项目。

五、 负责学院出访团组、来院访问团组手续的办理、派出、接待工作。

六、 负责公派留学教师的选拔、手续办理及管理工作。

七、 负责短期出国人员的出国前教育工作和回国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八、 负责外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学校外事工作大事记的整理及编写工作。

九、 负责与公安、国家安全部门的联系工作。

十、 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国际合作
国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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